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2015〕22号)和《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我局对2017年度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第三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广州市知识产权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