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6〕26号)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7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系统申报、兑现窗口纸质材料审核、委托机构审核、科技局审定等程序,现拟对55家企业相关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 对核定金额有疑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实名邮件形式提出,并交送加盖公章正式版本。关于异议的具体问题应有详细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7年7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