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知〔2015〕22号)和《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穗知〔2017〕52号)有关要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资格审查和集体研究,现将拟立项项目名单及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9日—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分配方案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单位注册证明(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专项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第一批)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