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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重点企业和重点市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措施》(穗知〔2017〕5号)的有关要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对2017年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重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了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重点企业入库候选单位120家,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7日—7月20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入库名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2017年广州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重点企业入库候选单位名单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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