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1号)、《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开科人办〔2016〕2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拟对于符合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开展贷款贴息工作,现将通知以及相关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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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穗开组通〔2016〕31号)、《广州开发区创业和创新领军人才项目管理细则》(穗开科人办〔2016〕2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局拟对于符合申请贷款贴息条件的科技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开展贷款贴息工作,现将通知以及相关附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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