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予以公开(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中期检查结论有异议,可于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1.
2017年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论.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予以公开(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中期检查结论有异议,可于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1.
2017年广州市临床医学研究与转化中心试点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论.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