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予以公开(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中期检查结论有异议,可于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创新委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明确复核的内容及理由,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1.
2015年产学研协同创新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中期检查结论.pdf
2.
中期检查专家名单.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