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7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