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2015〕22号)和《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对2017年度广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第一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现予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资金发放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广州市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附件:1.2017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第一批)单位资助发放表
2.2017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第一批)个人资助发放表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5月15日
附件下载:1.2017年度专利资助资金(第一批)单位资助发放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