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2015〕6号)的有关规定,拟对“订单式生产产生的中药渣生态两级研究”项目予以终止。现公示相关项目情况(见附表),公示时间为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终止项目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及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属单位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属个人提出申请复核的,应当明确复核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申请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