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局]关于确定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5-03 03: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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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肇庆、清远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经公开组织申报及专家评审,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已完成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共立项1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项目经费已由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17年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粤财教〔2017〕93号)划拨。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可自筹经费。
二、项目实行合同管理。批准立项的项目申报单位,须与省知识产权局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合同书》(下称《合同书》,见附件2),将纸件(一式五份,需加盖公章)于2017年5月15日前报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提交《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三、项目实施周期三年,自2017年5月起计算。
四、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知识产权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五、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内容,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立项单位名单
2. 2017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合同书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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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05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