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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关于推荐2016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 工作表现突出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27 10:48:37 阅读:0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激励广大数据采集员奋发有为、努力工作,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拟对2016年度工作表现突出人员予以通报表扬,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2016年工作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的地级以上市,每个地市推荐4人。评价结果为“良”的地级以上市,每个地市推荐3人。评价结果为“中”的地级以上市,每个地市推荐2人。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地级以上市无推荐资格。 

  二、被推荐人员条件 

  各地市所推荐人员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2016年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指导、一线数据采集、数据在线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等。 

  (二)一般应当具备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如为政府雇员或临时聘用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人员),应当履行规范的聘用程序。 

  (三)推荐人选所在的工作机构,应当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年度采集任务。 

  (四)推荐人选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没有发生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推荐程序 

  (一)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组织各级采集单位酝酿产生拟推荐人员名单。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三)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一并行文上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数据资源处)。 

  四、时间要求 

  请于5月8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数据资源处)。 


  附件:1.2016年工作各地市完成及评价情况 

      2.2016年工作表现突出人员推荐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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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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