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穗科创规字〔2018〕4号)有关规定,拟定广东文投创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机构为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一批候补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现对相关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20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4号楼东座813室邮政编码:51003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一批候补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pdf
附件
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一批候补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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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类别 |
申报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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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创业投资类 |
广东文投创工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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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创业投资类 |
广州花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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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创业投资类 |
广东暴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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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孵化基金类 |
中航联创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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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使投资类 |
深圳蓝海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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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天使投资类 |
深圳市中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