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期科技部将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项目。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要按照国科发资〔2020〕81号文(附件1)要求执行。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优先推荐与疫情防控和疫情科技攻关相关的企业(项目);
2.项目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复工复产和促进就业有直接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3. 每家企业限报 1 项,项目承担和参与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能够在 1~2 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 2019 年 6 月30 日前,项目负责人为 196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5. 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
二、报送要求
1.各地市科技部门要抓紧时间开展组织推荐工作,广州、深圳市可组织推荐6项(含100万档2项,50万档4项),其他各地市可组织推荐3项(含100万档1项,50万档2项);
2.各地市科技部门组织企业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并根据被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
3.各地市科技部门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被推荐项目基本情况表以及地方统筹科技资源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举措随推荐函一并于4月8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的电子邮箱。
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 (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 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 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经按 程序报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启动实施"科技助力经济 2020" 重点专项,定位于支持一批覆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的技术创新项 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 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2 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专项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
理方式,项目实施周期均为两年以内。
一、工作流程 一一申请填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 称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一连选推荐。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受理申报 材料,按照专项组织实施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择 优选选提出项目建议,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 2)并在线提交科技部。
一一汇总审核。科技部对各地方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立项项
目清单后,通知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
一一立项支持。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进一步论证 完善项目,组织项
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并与项目牵头单位签署任务书。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后续过程管理和验收。
二、具体要求
1.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进选推荐和管理监督职 责,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
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
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 7 特别
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对于纳入支持范围的,要指导督促 项目承担单位
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 请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 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
表; 5 月 20 日前将推荐函、推荐项 目清单网上提交;项目任务书填报时间将根据工作进度安
排另行通知。
3.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科技计划的协同联动,结合地方实际情况采取有效
措施,统筹科技资源,共同支持企业 复工复产,加快打通经济循环。各地方采取的具体
举措及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请随推荐函一并报送,作为审核项目的重要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