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促进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广东省科技厅关于新型研发机构管理的暂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7〕69号)要求,现对2017年获得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资格的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开展动态评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动态评估主要考察新型研发机构近3年的发展情况和运营成效,比照认定基本条件,评估通过的继续获得新型研发机构资格,评估不通过且在整改期内未通过专家评审的,将取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二)请各新型研发机构统一用单位法人名称进行申报,根据要求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如实填写评估材料,并附上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在填报系统中查阅。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三)请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的动态评估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审查。
二、申报程序
(一) 注册。尚未开通账号的单位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后转入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或者直接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申报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 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通过登陆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申报,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具体填报路径为:登陆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动态评估),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
(三) 审核。各级主管部门在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评估单位的运营情况、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2日23: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7日23:00。书面申报材料送省科技厅综合业务办理大厅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7:00。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新型研发机构资格。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7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通知》(粤科产学研字〔2017〕192号)
| 附件: | |
| 2017 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 1 | 浙江大学华南工业技术研究院 |
| 2 | 广东莱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 | 广州化工研究设计院 |
| 4 | 广州暨南生物医药研究开发基地有限公司 |
| 5 | 广东暨大基因药物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6 | 广东华南联合疫苗开发院有限公司 |
| 7 | 广东高质资源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 8 | 广州中大数字家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 9 |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
| 10 | 深圳市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
| 11 | 深圳北斗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2 | 深圳海王医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3 |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研究院 |
| 14 | 深圳市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5 | 深圳八六三计划材料表面技术研发中心 |
| 16 | 深圳市太赫兹科技创新研究院 |
| 17 | 深圳市桥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8 | 深圳市免疫基因治疗研究院 |
| 19 | 香港大学深圳研究院 |
| 20 | 佛山市三水区诺尔贝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1 | 东莞先进光纤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2 | 东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院 |
| 23 | 珠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 |
| 24 | 珠海霍普金斯医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25 | 中山云超算软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6 | 中山市永恒化工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7 | 惠州市三航无人机技术研究院 |
| 28 | 惠州市广工大物联网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9 | 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 |
| 30 | 智能制造研究院(肇庆高要)有限公司 |
| 31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食品与软包装研究所 |
| 32 | 广东众和中德精细化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
| 33 | 广东聚航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4 | 广东三椒口腔健康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5 | 广东金贝贝智能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6 | 汕头市天悦食品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7 | 广东金明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 38 | 汕尾市现代畜牧产业研究院 |
| 39 | 云浮华云创新设计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