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文化厅、中共广东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广东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于2017年2月组织了2016年度全省群众文艺作品评选工作。经专家评审,评出获奖作品204件,其中一等奖41件、二等奖61件、三等奖102件。现将获奖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意见受理单位:广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