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专利权人:
在2016年度专利资助资金发放过程中,少数申请人因所提供的银行帐户信息有误导致银行退款。我局已采取打电话、寄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申请人,并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予以公告。截至公告期结束后,仍有4个单位未按要求递交材料。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2015〕22号)的有关要求,该4个单位视为放弃领取专利资助,资金退回国库。现将放弃领取资助资金名单再次公告(名单、金额附后),公示期为2017年3月6日至3月1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放弃领取资助资金名单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和联系地址、电话)。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