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项目公示
  • 市级项目公示
  • 省级项目公示
  • 区级项目公示
  • 国家项目公示
  • 首页
  • > 项目公示
  • > 省级项目公示

[省工信]关于公开遴选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项目承担机构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19-04-19 05:53:37 阅读:0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粤港澳大湾区“1+1+9”个城市之间的产业呈现高度相关性,是个有机整体。为了更好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必要尽快开展粤港、粤澳产业合作的摸查调研,切实搞清弄懂大湾区内部产业要素的流动规律、产业关联的来龙去脉和产业合作的空间布局,为大湾区建设提供更加准确、清晰、厚实的家底台账。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项目承担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调研。

  二、项目实施目的及内容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采用实地调查研究等形式,系统梳理当前粤港、粤澳产业合作交流情况特别是制造业领域合作交流情况,研究剖析粤港澳三地产业合作在体制机制、合作模式、政策实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学习借鉴国内外区域产业协作经验,特别是纽约湾区、东京湾区、旧金山湾区等国际一流湾区和长三角、京津冀地区产业协作经验,研究提出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的对策建议。编制高质量的粤港澳产业合作调研报告,并绘制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合作地图。

  三、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广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与遴选要求相适应的研究团队和较强的研究能力,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参与企业或政府部门相关研究案例经验,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情况有一定研究基础。

  (四)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五)申报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提供承诺函。

  五、申报文件

  (一)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团队人员和承担项目情况及材料复印件。

  (三)开展本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服务费用报价。根据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服务费用报价不超过60万元人民币。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调研费、资料费、通讯费、邮寄费、委托费、税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一正本两副本),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并提交word版电子档。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5日12:00前。

  报名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我厅(规划与产业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 上一篇: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 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 下一篇: [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二批)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