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产业园区升级转型,提升我市产业载体的支撑服务能力,加强统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我委拟组织开展《广州市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政策研究》。现拟邀请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承担该专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熟悉广州市产业园区发展状况和产业发展情况,与广州市产业园区相关企业联系密切,具备较全面的产业专家库。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工作经费
(一)委托事项内容。
委托单位需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市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情况进行梳理研究,初步完成全市主要产业园区基础信采集及按照相关标准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产业园区图层,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产业园区升级经验,围绕制约我市产业园区升级改造的核心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所有材料必须在2017年5月底前提交研究报告初稿。
(二)提交成果及验收标准
1、交付成果:(1)全市主要产业园区基础信采集及按照相关标准建立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产业园区图层
(2)《广州市产业园区升级改造政策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
2、完成质量: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及图层应该真实可靠,使用方便;研究报告应该尽可能资料翔实,分析准确,找出痛点并提出有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
3、验收标准:受托单位按时完成研究材料,经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共同组织的专家组评审通过后,由我委组织审定验收。
(三)所需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完成同类项目证明,以及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计划(包括研究思路、人力投入、提交结果及形式、提交结果时间、产业专家库情况、经费使用、研究成果质量承诺等)。
6.项目报价明细清单,包括经费预算清单。
7.能证明本单位实力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人员队伍、相关研究成果等)。
(四)工作经费。
总工作经费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意向书提交要求及地址
有意参与的机构请提出具体报价数额,并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说明材料,材料一式6份,加盖骑缝章后密封,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园区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605室,邮政编码510032)。我委将按程序择优遴选,通知中标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协议。
五、咨询电话
020-8312387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