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市林业主管部门、财政局,顺德区农业局、财税局,财政省直管县(市)林业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和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入库工作,省林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资金申报工作。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省林业厅或省财政厅联系。
二、2017年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省级评审参照2016年的做法,包括专项检查和专家评议两个程序。首先,由省林业厅组织对2017年申报激励性补助资金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是:2016年度的补偿资金发放情况、推行银信账户发放资金情况、补偿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其次,由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组以书面方式评阅申报材料。
三、对已获得激励性补助资金的单位,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经组织、复核,对发现没有发放或违规发放补偿资金(含激励性补助资金),导致林农未能得到应有补偿的单位,将取消其2017年获得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的资格。
附件:1. 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项目入库申
报指南
2.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
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