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项目公示
  • 市级项目公示
  • 省级项目公示
  • 区级项目公示
  • 国家项目公示
  • 首页
  • > 项目公示
  • > 省级项目公示

[省发改]关于转下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6-29 08:01:47 阅读:0

粤发改投资〔2016〕387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2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3628万元,专项用于我省2个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现将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请尽快转下达至项目单位,并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责任。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是本投资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对项目的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和质量、投资和项目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请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发改投资〔2016〕1231号文的要求,加强中央预算内资金的监管,保证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

  二、加强管理。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法规进行严格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或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应当加强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管理,投资下达后,每月8日前要通过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行按月调度,及时填报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231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佳妮,020-838133112;传真:020-83138637)

  相关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231号)

  • 上一篇: 关于开展2017年度越秀区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 [市科创]关于遴选2019年广州市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形式审查会议评审工作实施单位的公告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