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开展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16年7月20日前向南沙开发区口岸工作办公室(保税业务管理局)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三楼口岸工作办公室(保税业务管理局)
相关附件: 关于开展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穗南开管办〔2015〕6号__关于印发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相关附件: 广州南沙保税港区航运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