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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场核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7-26 09:46:45 阅读:0

 各相关企业:

为顺利开展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称高企)认定初审工作,现将上报系统和现场核查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企业于2018年8月13日8:00时前,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以下称省网办事系统)提交“高企认定”申请的,视为第二批申报2018年高企认定白云区现场核查企业,超时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二、基础信息统计

因省网办事系统没有导出企业名单和汇总功能,申报2018年第二批高企认定的企业,请务必于8月14日17时前在“白云区申报2018年第二批高企现场核查信息登记”中完成企业基础信息的填报,填写时应注意:

(一)此处填写的企业地址为区现场核查时唯一有效地址,请企业准确填写。如果该地址与省网办事系统“高企认定”基础信息中填写的企业地址或与营业执照注册地不一致,企业需提交书面说明(写明原因、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明确企业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点和核查地点,加盖公章后于8月14日17时前送至白云交通大楼8楼806室、807室(不接受快递报送)。

(二)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高企认定工作的事项将通知到该联系人,请确保手机号码真实、准确。因高企申报工作持续时间长,后期需跟进事项较多,建议企业的负责人做为联系人加入“2018第二批高企申报微信群”(详见后面二维码),而不应由中介公司加入该工作群,否则因后续工作通知不能及时联系到企业,导致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企业无需多次重复填写,填报一次即可。如信息填写错误,可撤回报名编辑后重新提交即可。

三、系统材料初步审查

企业需对省网办事系统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将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标准和要求,对企业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企业申请退回省网办事系统申报材料的,请提交退回申请书,说明退回的企业名称、省网办事系统的办件流水号和具体原因,备注联系人、联系号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命名:第二批高企退回申请 办件流水号 企业名称),我局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将及时退回,企业无需提醒和重复提交。原则上,每家企业仅可申请退回一次。

(二)我局对企业省网办事系统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时,对资料不全将退回企业修改一次。

(三)因初审时间紧迫以及省网办事系统极不稳定,退回后请企业仔细检查核对,建议企业完成现场核查后再提交。退回修改提交时间最迟不能晚于8月24日24时。

四、现场核查具体要求

(一)我局将组织现场核查工作小组,按企业在“白云区申报2018年第二批高企现场核查信息登记”中填写的企业地址进行现场实地核查。核查工作小组仅按企业提供的地址进行核查,核对企业网上申报内容与实地所见是否一致,并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

(二)现场核查的时间。每家企业仅有1次现场核查机会,从8月15日开始进行。核查工作小组会提前1-2天电话通知企业,并再次确认核查地点。一经确认,如无特殊原因不再修改核查地址和核查时间。 

(三)现场核查的要求。请企业配合现场核查工作,务必准备好企业公章、申报材料的原件以及下列须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熟悉企业高企申报的人员必须按时在场,以备核查工作组咨询。如因企业无法解答核查工作小组问题或原件材料等不在核查现场,导致核查工作小组无法确认企业申报材料与现场核查材料一致,而影响企业申报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现场核查时,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申报书草稿(省网系统打印,无需打印附件材料);

(2)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地址与实地核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纸质说明;企业更名的,提供相关证明。

(3)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专利的最新缴费凭证;

(4)科技人员名单及岗位说明,科技人员个税或社保证明(材料需清晰,如材料模糊则按未提供处理),兼职人员提供在贵司工作满183天以上的证明;

(5)项目证明材料(经政府立项的项目需提供项目合同书,无则提供公司立项证明);

(6)2015年、2016年、2017年的年度审计报告,2015-2017年企业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7)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纳税申报表(需有税局公章);

(8)研发中心证明材料(经政府认定的研发中心需提供认定证书或文件)。

2.现场核查时,核查工作小组将填写《白云区申报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核查登记表》,企业对该表填写内容确认后,签字加盖公章。同时,企业还需签署承诺书(承诺书会由核查工作小组提供,现场核查后签字盖章)。如企业不配合签字盖章工作,后续申报工作将无法正常开展。

3.核查工作小组仅在企业现场核查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核查企业申报书填写和实地情况是否一致。如现场资料不齐全,核查工作小组将客观记录材料提供情况,而不进行二次核查,事后亦不接受企业提交补充材料。

4.因现场核查时间紧迫,核查工作小组将不能长时间等待。核查工作小组抵达企业现场后如企业资料准备不齐全,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则视为无法确认企业申报材料,其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请企业严格按上述时间节点和申报要求完成工作,提交资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现场核查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企业、不配合现场核查的企业及现场提供的原件与系统填报材料不一致、不齐全的企业将一律不予推荐。

(三)如企业发生送礼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干扰现场核查工作小组开展工作的,将视为违规企业取消其申报资格;如核查工作小组发生索要财物等违纪行为,请立即向我局纪检监察室检举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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