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就委托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7年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5月5日下午5时30分(5个工作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是2017年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
4、投标人须未参与该下属单位2009年至2016年年度审计、税务审计、内部审计。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工作内容:对下属事业单位一位主要领导任期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该单位年度财务报表数为1亿元左右),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工作时间:20个工作日。
(三)投标单位资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17年1月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定点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入围公告复印或打印件
4、其他投标人认为能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其他材料
四、工作经费:不超过六万七仟圆人民币(具体以中标供应商报价为准)。
五、材料提交要求: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7年5月5日下午5时30分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收。
六、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组成内部评选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