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申报通知
  • 市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区级项目
  • 国家项目
  • 首页
  • > 申报通知
  • > 市级项目

[市工信]关于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

发布日期: 2018-07-18 11:51:18 阅读:0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六、七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的法人。其中认定综合服务平台的单位是当地政府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成立、认定或指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要求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注册地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等随文报送)。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材料初审、汇总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我委。

三、有关要求

(一)示范平台认定是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真正建设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市形象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表(附件1)以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于7月26日前报我委(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1.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汇总表

      2.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4号)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必须是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六、七条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服务的法人。其中认定综合服务平台的单位是当地政府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成立、认定或指定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自愿原则,按照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要求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注册地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等随文报送)。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材料初审、汇总后,提出推荐意见上报我委。

三、有关要求

(一)示范平台认定是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择优推荐,真正建设一批服务能力强、业绩好、能代表我市形象的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

(二)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申报文件、汇总表(附件1)以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包含扫描件和word文档、excel表格),于7月26日前报我委(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

附件:1.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汇总表

      2.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18〕4号)

      3.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1-3.zip

  • 上一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现代物流创新发展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 [海珠区]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