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完善申报资料,提高申报通过率,我局委托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为本年度申报高企认定和省高企培育库入库的企业提供专家预评审服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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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次 |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
预评审意见 反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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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认定 |
6月22日前 |
6月2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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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认定 |
8月10日前 |
8月15日前 |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大力发动辖区内企业参加高企认定和省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预评审工作,努力提高通过率;
(二)企业将申报材料及附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连同服务协议书(一式一份),于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协会;
(三)协会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对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预评审,提出修改意见;
(四)协会负责整理专家意见并及时反馈至企业;
(五)企业参照专家意见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在系统上提交申报材料。
三、预评审材料组织形式
为加快专家预评审工作进度,企业可选择以下途径的其中一种开展预评审材料组织工作:
形式一:企业请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报资料填报后,从“草稿件打印”中导出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形式二:根据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模板)”中的格式,填写高企申报材料,并附上相关附件。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预评审服务免费,以企业自愿原则参加。
(二)本次预评审服务仅受理纸质材料,每家企业只能参加一次预评审。
五、联系方式
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刘莉莉
材料接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3楼。
附件:1.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省高企培育库入库申报服务协议书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库入库申报
服 务 协 议 书
甲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邮 箱:
地 址:
乙 方: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联 系 人:刘小姐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3楼
为有效推进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向申报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申报辅导及申报资料专家预评审等服务,以确保申报资料符合高企政策要求。为使服务顺利进行,现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遵照执行。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同意接受乙方提供关于“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库入库申报服务”项目,包括:专项培训、申报辅导、申报资料专家预评审等。
二、了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库入库相关政策、规定和申报流程,按相关要求做好申报所需资料准备,并按时提交预评审资料。
三、高度重视高企认定和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设立专人完成申报事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尊重乙方所提供服务的保密性、可靠性及其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平,并愿意接受专家预评审相关意见、建议。
五、对乙方提供服务过程的不足之处及时提出意见,不做有损乙方荣誉、形象的事情。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方案履行服务责任。
二、受理甲方服务需求,向甲方提供:专项培训、申报辅导、申报资料专家预评审等服务。
三、保证服务质量,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确保服务内容及信息等能够及时、有效地到达甲方。
四、根据《科技评估规范》《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客观、公正地组织专家预评审工作,并确保专家意见按时传达。
五、严格保守服务提供过程中所涉及的技术、商业等秘密,不将相关文件、资料和数据等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
服务费用:
本协议中所涉及的服务项目费用为免费。
其他:
一、服务过程中双方的信息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传递,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组建QQ群号。通过QQ群传达共性信息,提高沟通效率。
三、以上承诺,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生效并将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应责任。
四、申报项目类型:□高企认定 (□第一批 □第二批)
□培育库入库(□第一批 □第二批)
五、所属国家高新技术领域(需细化三级技术领域):
甲方: 乙方: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