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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26 04:42:45 阅读:0

粤经信产业函〔2016〕6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有关省属国有企业、行业协会: 

  3月份,我委印发了关于第四届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预通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6〕23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览会平台作用,积极推动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本届新博会定于2016年6月15日至19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 办,展会设主题展区、地方展区、中央企业(院校)展区、港澳台及境外展区4个主题部分。请你们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发挥新博会产学研用合作交流平台的 重要作用,促进新材料产业的市场开拓,招商引资。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动员企业参展参会。前期,已有部分企业报名参展参会。请你们结合本届博览会主题布局,进一步组织发动本地区相关行业、 石墨烯企业、新材料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参展参会。有条件的地区,要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大型骨干企业、新材料产业基地组团参展参会。行业协会要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内宣传动员,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展。 

  三、认真做好企业参展参会统计工作。请各市务必于5月4日前将报名参展的企业统计表报我委(产业发展处),同时参展参会的单位和个人可应提前通 过黑龙江省会展网(http://www.hljhzw.org.cn)在线报名和办理各项证件,具体事宜请联系黑龙江会展事务局。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 

       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2.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参会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6年4月21日

  (联系人:关坤凝,叶由根 电话:020-83133280 传真:020-83134774)


相关附件:
  •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第四届新材料展的通知.pdf

  • 附件2.第四届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参展参会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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