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境外高端人才)申报工作,现发布《2019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境外高端人才)申报指南》,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境外高端人才)申报指南.pdf
2019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境外高端人才)申报指南
一、文件依据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 号)
(二)《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19〕2 号)
(三)《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人力
二、适用范围和补贴标准
2019 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创业,并在广州市依
补贴标准为申请人 2019 纳税年度(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三、申请条件
申请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申请人属于外国国籍人士,香港、澳
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二)人才条件:申请人符合《广州市境外高端人才目录(2019 年)》标准,详见本指南文件依据 3 中 附件 1。
(三)工作条件:申请人纳税年度内在广州市注册的企
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诚信条件:申请人在申请财政补贴前 3 年内,没有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没有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和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等重大违法行为;且申请人对其扣缴义务人的以上行为或记录不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也不担任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四、申报时间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符合补贴条件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可在下一年度的补贴申请期限内补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