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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商务]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26 05:58:17 阅读:0

 

 

佛经信〔2016〕139号

 


主动公开

 

加  急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

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政局(财税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做好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佛山市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1的提纲编写);

(二)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附件2);

(三)附件及证明材料(附件3)。

三、报送要求

(一)相关评价表请申报单位从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办事指南”—“项目申报”中下载本行业空白表格填写,并连同申请报告电子版刻录成光盘后随纸质文件报送。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材料审查后(一式两份)于5月20日前报送佛山市经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三楼;联系电话:0757-82229485;联系人:何小姐 谢小姐)。

四、申报培训

为做好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帮助各企业更好地了解相关认定条件和申报流程。现定于5月6日下午举办“2016年佛山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培训班”。

培训时间:5月6日14:00—17:00(13:30签到)。

培训地点:佛山石湾宾馆五楼会议室(禅城区汾江西路15号)。

培训内容: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与管理介绍;

(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及申报材料解读;

(三)201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程序、要求及注意事项等。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佛山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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