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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编制2018年度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9 11:38:04 阅读:0

 各有关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及用人单位:

按照《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东人才办通﹝2016﹞6号)和《关于建立完善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银行监管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为确保2018年度省市团队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有关市财政专项资金(包括市团队项目市财政资助资金和省团队项目市财政配套资金,下同)的规范使用,我局定于本月开展2018年度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纳入银行监管的全部在研省、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及用人单位。

二、填报安排

请各团队及用人单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59.36.14.9/ujet/),在“执行情况”\“省市创新科研团队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表”进行在线填写,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8年1月8日起至1月20日:由团队和用人单位共同登陆业务系统进行在线填报;

(二)2018年1月28日前:由监理机构根据上年度团队项目年报核实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初审;

(三)2018年1月31日前:由市科技局完成在线审核;

(四)2018年2月9日前:团队用人单位打印经系统生成的《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表》,经带头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监理单位及市科技局审定;

(五)2018年2月28日前:市科技局完成审核后移交有关银行执行。

三、填报要求

(一)市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与项目投入完成率(已完成自筹与财政资助之和/项目计划总投入×100%)挂钩,其中:项目投入完成率不足30%的,可申请使用不超过50%的市财政资金;项目投入完成率达30%~60%的,可申请使用不超过75%的市财政资金;项目投入完成率达60%或以上的,可申请使用全部市财政资金。如因用人单位投入不足导致市财政资金使用受影响的,应由用人单位加大自筹资金投入,以达到相应的市财政资金使用要求。

(二)2017年度审批的经费使用预算已于2018年1月1日起自动清零,余下市财政经费需待2018年预算审核完毕后方可使用。

(三)“市财政资金累计已用金额”、“累计完成项目投入额度”、“项目投入完成率”等栏目有关数据需以监理机构核准的2017年项目年报数据保持一致,请各位同时做好相关年报填报工作。

(四)预算表一中的“本年度申请市财政金额”栏目以及表二中的“本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细”需按照市财政资金使用与项目投入完成率挂钩有关要求准确填报,如超出对应可申请额度将作退回处理。

(五)预算表二中“本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细”的各科目内容要填写清晰明了,各科目支出均需详细写明具体用途,对于合同约定的大型设备及大宗(贵重)材料,原则上需对照合同书中大型设备费预算明细表及大宗及贵重材料费预算明细表相关内容或已报备的变更说明执行,如有变更,需提交变更说明并完善相关变更手续。

(六)用人单位如需在本次预算中结转自筹资金垫付的项目支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首次编制预算的团队及用人单位(第六批省团队),可在本次预算中列支自立项之日起上溯一年的项目投入;2.2017年度已编制了预算,但中途因故调整无法支用而在自筹资金中先行垫付的团队及用人单位,可在本次预算中申请结转支出(申请结转的垫付金额加上2017年度实际支出的市财政资金金额不得超过2017年度的预算审批金额,不受理2017年1月1日前的垫付结转申请)。申请结转已垫付的项目支出需在预算表备注栏中备注“已垫付需结转费用”,并在附件中提交垫付原因及具体用途说明等材料。

(七)年度预算一经审批原则上年内不得修改,如实际用途有变应优先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或垫付,如确需在财政经费中列支的再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列支。

(八)带头人和用人单位有权人须在纸质预算表格中亲笔签名,用人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明确填报日期。

年度预算表是省市团队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的重要依据,请各团队及用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及时联络沟通,尽早填报,按时完成预算编制任务。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月9日

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表(______年度)
一、银行监管市财政资金使用及项目投入总体情况                         数据截止时间:   _________        预算编制日期: _________       单位:万元
财政资金类型 □省团队市配套资金 □市团队市立项资金 预算有效时限: 20**年1月1日-12月31日 项目实施年度 第   年度(20**年*月至20**年*月)
用人单位 监管账户编号
团队名称 开户银行
省立项金额(本栏由省团队单位填写) 省立项资金累计已用金额 上年度省财政资金已用额度 省财政立项资金结余金额
市财政资助金额(含省团队市配套或市团队立项资金) 市财政资金累计已用金额 上年度市财政资金已用额度 市财政资金结余额度
计划项目总投入总额(财政+自筹) 累计已完成项目投入额度(财政+自筹) 本年度计划项目投入额度 ▲项目投入完成率
▲可申请最高额度(请按投入完成率择一填写)
□项目投入完成率小于30%,可使用额度为市财政资金的50% ▲本年度可申请额度
(所选最高额度-已用金额,且不高于结余金额)
▲本年度实际申请市财政金额
▲本年度审批市财政资金使用额度
(市科技局填写)
(市科技局在系统填写)
□项目投入完成率大于30%小于60%,可使用额度为市财政资金的75%
□项目投入完成率大于60%,可使用额度为市财政资金的100% 是否属于超额度申请
□是   □否
超出额度

_________
是否同意用人单位申请额度
□是   □否
不同意的原因

____________
二、年度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明细(第_________预算年度)                      
序号 开支科目 合同约定预算明细 累计项目投入及市财政资金使用明细 上年度市财政资金计划和使用情况 本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细
合同约定项目总投入预算明细 合同约定市财政资金预算明细 累计已完成项目投入明细(省市财政+自筹) 累计已支出用市财政资金明细 上年度计划使用市财政资金明细 上年度实际使用市财政资金明细 本年度计划使用市财政资金明细 市财政资金计划用途(反映设备、材料的型号单价,以及其他费用明细) 所需提供的相关支付材料 备注说明(设备及大宗贵重材料请在此栏标明性能指标参数)
合计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设置公式:=1+2+...+15)
1 设备费
设备费1  
设备费2 
2 材料费 
材料费1 
材料费2  
材料费3 
3 燃料动力费  
4 测试化验加工费 
5 差旅费
6 会议费 
7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 人员费
10 劳务费
11 住房补贴
12 专家咨询费
13 单位管理费
14 外部协作费
15 其他
乙、丙双方确认该笔资金支付符合相关文件及本资金监管协议要求。
填写说明:
1、本表为省创新科研团队市财政配套资金及市创新科研团队立项财政资助资金合同,请在“财政资金类型”栏目中现在相应类型;
2、本表中预算有效时限为申请当年全年;“项目实施年度”指申报期间项目所处的实施年度;表述数据以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
3、市财政资金前半部分不设年度额度审批限制,后半部分须与项目投入完成率挂钩,请在“可申请最高额度”栏目中按投入完成率选择相应栏目,并对照本年度可使用额度(可申请最高额度-已使用金额)提出实际申请额度。
(如因用人单位投入不足导致市财政资金使用受影响的,由用人单位加大自筹投入和提升项目投入完成率以达到可用额度);
4、如需超额度编制预算,则在“是否需要超额度申请”栏中钩“是”及填写超出额度,并向科技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使用;
5、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超额度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上浮额度在10%范围内,由用人单位向监管银行申请并报市科技局备案;上浮额度超出10%的,由用人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途,并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超支部分将计入下一年度使用额度。
6、涉及合同列明的设备及大宗贵重材料原则上需与合同对应,并在资金用途及备注栏中填写相应详细信息;
7、对于上一年度预算资金未使用完毕的,需将已使用资金计入“累计完成项目总投入明细”及“累计已支出用市财政资金明细”,未使用预算清零后按照下一年度规定重新制定预算;
8、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财政专项经费的所有开支,都应由团队带头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共同审批,并经监管银行核实市财政资金已使用及结余额度后,按照一式五份报市科技局审核。若团队带头人因客观原因不能逐笔审核经费开支的,应向市科技局和托管银行提供经费审核委托授权书,指定一个团队成员代为审核项目经费开支。
用人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初审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我单位承诺在《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使用预算表》中所填写的“累计已完成项目投入额度”、“项目投入完成率”、“市财政资金累计已用金额”等信息和数据真实准确合法,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及一切后果。
带头人签字(印章): 用人单位有权人签字(印章):
经办人:
负责人签字(印章):
科室经办人:
科室审核人:
用人单位(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盖章):      
           
日期:
领导签字(印章): 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附件2:
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市财政资金预算各科目开支方式一览表
序号 经费支出内容 开支方式 申请用款凭证
1 设备费 转账至实际收款方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设备购买合同、发票、明细表等)
2 材料费 一般情况下应转账至实际收款方,可以采取报销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材料购买合同、发票、明细表等)
3 燃料动力费 可采取报销制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合同、发票、明细表等)
4 测试化验加工费 可采取报销制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合同、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明细表等)
5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一般情况下应转账至实际收款方,可以采取报销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合同、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凭证、明细表等)
6 人员费     人员费按月转账至核心成员个人账户,在未发生团队核心成员变更的情况下无需保送半年预算,按照立项时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金额按月支付。由市科技局向托管银行提供团队合同书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经费预算表,作为人员费开支的标准和上限。对团队成员工资中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转账至用人单位基本账户进行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每月提供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的工资明细表等相应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向科技支行申请用款。
7 差旅费 可采取报销制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团队带头人签字和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行程安排表等材料)
8 国际交流合作费 可采取报销制的方式开支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订票公司或旅行社开具的发票、明细表、原始机票酒店发票复印件、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行程安排表等材料)
9 会议费 指主办会议的费用,一般应转账至实际收款方,特殊情况也可采取报销的方式结算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安排、签到表、场地印刷品等采购凭证等)
10 劳务费 转账至实际收款方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带头人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相关人员聘用支付劳务费的情况说明、临时聘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相关人员的劳务费签收凭证等)
11 专家咨询费 转账至实际收款方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用人单位对邀请专家咨询的情况说明、专家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与相关专家的咨询费签收凭证等)
12 单位管理费 转账至用人单位其他账户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
13 外部协作费 转账至协作单位账户 协作单位也应严格按照《东莞市引进创新科研团队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专项资金进行规范化管理。
14 其他费用 报销制,转账至用人单位其他账户 其他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每年6月、12月集中对其他费用进行报销,需提供:          
1、《创新科研团队专项资金使用预算表》
2、《计划内用款申请表》
3、相关支付凭证原件(包括:用人单位和团队带头人关于其他费用开支情况的说明和明细表、发票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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