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推动全市主营业务收入5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推动全市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
建设行动方案》(粤科产学研字〔2017〕135 号)、《广州市加快创
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广泛建设研发机构,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一、现状与基础
近年来,我市发布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题,组织开展企
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4660 家,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
工业企业 436 家,建立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有 173 家,占比
二、目标与任务
加强研发机构布局和梯队建设,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普遍
(一)推动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及备案登记。一是鼓励企业结
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装备、有成果、有产品、有制度”的
机构,实现研发机构从“0”到“1”的提升,力争 2017 年度主营业务
开展企业自建的各类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力争 2017 年度主营业
(二)加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统筹。引导规模以上工业
创〔2015〕12 号)、《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穗工信〔2015〕1 号)要求,开展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广州市技术中心建设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与认定,并按照规定对获得认定的企业优先予以扶持。
(三)大力培育省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依托现有研发基础和平台,鼓励企业持续加大投入,按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开展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建设国家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为契机,积极推动省市级研发平台建设国家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力争我市国家级研发平台有更大的突破。
(四)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提升建设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税收优惠及各类政策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全面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升级为市级研发机构,推动市级研发
机构升级为省级、国家级研发机构,实现研发机构从“0”到“1”、
从“1”到“N”提升。
(五)加强研发机构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
校院所与企业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促进人才、成果及
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 5 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全覆盖)已列入省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和考核指标,各区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制,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结合本区情况,倒排日期、明确进度,制定措施。
(二)加强数据摸查和统计填报。做好基础数据摸底调查,是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最基本工作,各区要下大力气开展核实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实有企业数、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基础数据,建立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企业研发机构统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企业研发机构基础数据库,健全统计分析制度,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做到应统尽统。今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科技类专项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时,以统计填报作为重要前置条件。
(三)强化研发机构建设提升政策支持。一是对经认定获得
则,根据相关认定办法给予支持。二是开展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经济报表,市区科技和工信部门重点指导企业申报享受研发机构
自建研发机构全面备案登记。三是在备案登记时,企业研发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广州市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等的,不
进一步充实和完备企业的创新研发和技术转化能力,不断加大研
策的支撑工作,大力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
业研发费后补助、人才引进等各项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
(四)加强宣传培训。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类型多、行业
同推进,协调多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大培训和指导力度,
性。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对接,服务工作落实到每
附件:广州市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标准
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是指企业自建(或企业出资与外单位合建),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活动机构,包括企业办的各类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检测中心、实验室、中试车间、试验基地等。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时应满足以下标准和要求:
一、备案登记条件
(一)自建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企业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的,将自动纳入研发机构范畴,不必再进行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标准 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标准应满足如下七点要求:
(一)研发场地。企业研发机构有固定的研发场所,原则上不小于40平方米。
(二)研发人员。企业研发机构有专门的研发队伍,专职研发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
(三)研发经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并有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并对研发经费进行了归集。
(四)研发设备。企业有固定的研发设备投入,包括研发活动所需各类仪器、设备、装备等。
(五)研发成果。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形成有知识产权、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鉴定、论文或评估报告等。
(六)研发产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通过实施成果转化形成相应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形成经济效益的产品或服务,提供有销售合同、产品鉴定或批文等。
(七)研发制度。企业建立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编制了研发费用专账或辅助账;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了研发人员培训、人才引进以及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附件
广州市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标准
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是指企业自建(或企业出资与外单位合
建),管理上与生产系统相对独立(或单独核算)的专门研发活
动机构,包括企业办的各类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技术中心、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