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请你们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等文件。
二、申报时间安排
(一)自2018年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须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上办事大厅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申报模块开放时间从2018年5月18日起。
(二)2018年高企申报认定分2个批次。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系统形式审核工作时间安排分别为6月11日-7月4日、7月30日-8月22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纸质材料至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的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10日、8月28日。企业向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各区通知为准。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确保提交的高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需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见附件2),盖章签名后分别于7月4日(第一批)、8月22日(第二批)前递交到市科技局。
(三)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送到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四、联系方式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咨询。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刘莉莉
谭少如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蒋阳梅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关伟秋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罗敏婷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启伦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陈叶燕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西路1号(外贸大厦)B座3楼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协会。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
所属地市科技局(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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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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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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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注册地一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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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企业环境 |
□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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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水平 |
□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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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服务情况 |
主营产品/服务与申报书中内容是否一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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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企业主营产品/服务为:
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PS)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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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 |
研发机构(与申报书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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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设备(与申报书相关内容是否一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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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 |
□国家级 □省级 □地市级 □区县级 □未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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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国家级 项;省级 项;地市级 项;区县级 项;企业自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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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
是否有专人和机构从事企业的科技创新 |
是否有专门科技创新管理人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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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专门的科技创新管理机构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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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提供的管理制度是否实际有相关岗位对应运行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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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建议进一步核查的内容(主营产品/服务、研发能力与费用、研发人员、知识产权、人员比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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