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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创]2017年科技创新人才专项 珠江科技新星专题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 2016-04-01 10:36:26 阅读:0



本专题旨在支持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培育造就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成为新一代的技术学科带头人。

一、申报要求

本专题支持对象为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自然科学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自主创新科研活动(软科学研究除外)的青年科技人员。

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总指南通知中的申报基本要求。

(二)连续在广州地区全职工作两年以上(截至2016年7月)。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企业申报人需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不受职称限制。

(四)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应当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五)申报限制:
1.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或自申报起三年内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不纳入申报范围。

2.已立项项目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

3.每所高校申报不超过40项,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家申报不超过10项。

二、经费支持方式及标准

本专题采取前期资助方式,对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市财政资助经费30万元,对企业人员市财政资助经费45万元。经费按年度分3次拨付,立项拨付首笔经费后,在每年度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下一年度经费。预计2017年4月立项,2017年6月拨付首笔资助经费。 2017年遴选认定珠江科技新星200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共120名,企业人员80名。

三、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5月,实施期限为3年。

四、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

本专题通过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组全体成员(含申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编写目录和页码,除代表性论文、论著外,其他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具体如下:
(1)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需提供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复印件,企业申报人需提供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证明复印件。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文件复印件。

(2)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报人需提供参与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复印件。
(3)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代表性著作、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4.各组织单位上报申报材料时请同时提交《2017年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题汇总表》。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须附目录及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五、要件审查内容

(一)应符合“一、申报要求”中的所有要求。

(二)已提供“四、申报材料第(一)条”中要求提供的1、2、3(1)、3(2)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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