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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化解过剩产能

发布日期: 2016-01-27 09:15:00 阅读:0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

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化解过剩产能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发挥价格政策在化解水泥产能过剩方面的作用,发展改革委与 工业信息化部联合下发《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1月起,对淘汰类以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用电实行基于电耗的阶 梯电价政策。

  通知明确,对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实施前后投产的水泥企业,区分企业投产时间和耗能环节实行不同阶梯电价加价标准。水泥企业用电阶梯电价按年度执行。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加价标准。

  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促进水泥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水平的提高。据行业相关部门预计,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的实施将促使约10%左右产能的水泥生产线达不到能耗要求被淘汰,对促进化解水泥行业过剩产能将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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