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服管”改革部署,按照省科技厅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实施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厅纵向专项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经“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要求,在“佛山扶持通”平台的“项目申报”栏目选择“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进行申报。市内单位按属地原则报送给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外单位统一报送给市科技局。
平台申报完成提交并通过初核后,经平台打印项目申报书,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白色光面胶装成册,形成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般应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报告、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证明材料等。
(二)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完成申报,并在区级初核通过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纸质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回。
(四)请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及时转发本通知,落实、发布申报工作联系人,积极开展项目申报组织及筛选工作,在6月26日前完成系统初核工作,并将申报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在加盖公章后于7月2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综合规划科
附件:1.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申报指南
2.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
附件1
2020年佛山市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专项
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申报指南
为提升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服务能力,支持引进重大科技创新资源,根据省科技厅要求,2020年度省科技专项资金继续部分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组织实施,现就项目申报专题方向及申报要求说明如下:
一、新兴产业培育
专题一:医疗医药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支持方向:支持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医疗医药产业领域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等。重点支持精准医疗与干细胞技术、创新药物与医用材料、先进医疗设备及器械、中医药防治技术产品与关键装备等研发;支持人工智能、5G等技术在监测预警、病原溯源、新药筛选、防控救治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
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①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②2019年1月1日至申报指南发布之日前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或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分类标准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③申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研究内容须符合专题支持方向,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疫情防控和科技扶贫相关的项目。
(2)项目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对促进就业有直接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企业在项目期内须实现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产出,其中软件、研发服务类企业须新增不少于5项软件著作权,其它类别企业须新增不少于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共2项。
(4)已承担同一专题科研项目且未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或承担在研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超过2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按违反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5)同一年度内,一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和一种支持方式。已获得事前立项资助的企业,必须在已立项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新项目。申请企业应根据项目所处阶段,选择一种相应的支持方式,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项目内容、研发人员、技术指标、成果及预算投入等基本相同),不给予重复资助。
(6)企业应有明确的自筹资金投入,原则上项目要求的自筹资金应均为新增自筹资金,且不得少于财政科技资金。新增自筹资金计算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计。
项目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和固定的办公场所,项目组成员有相关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
实施周期:2年
实施目标:项目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计划,完成后承担单位除实现申报要求中的知识产权产出外,还应实现以下条件至少二条:(1)新增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2)形成至少1项新产品或新服务;(3)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发明专利授权、技术标准、技术检测报告等共两项以上。
资助方式与额度: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排名对项目进行择优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40万元/项。
专题二:创新药医学转化创新平台规划及筹建
支持方向:创新药医学转化创新平台的建设规划,以及前期建设启动工作,包括基础设备采购、基础团队组建、基本功能模块搭建等。
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牵头单位为佛山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两年以上创新药研发经验。
项目负责人要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主要发达国家院士;具有国际知名药企创新药研发工作经历;须在粤全职工作。
项目团队要求:团队成员应包括有国际知名药企研发经历的药物化学科学家、药代动力学科学家、临床科学家等,团队核心成员从事药物研发经验均不低于15年,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实施周期:2年
实施目标:
目标一:完成平台五年期建设路径规划。
目标二:初步搭建平台科研团队,应包括创新药立项评估、转化医学团队,以及临床管理团队,至项目结束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30人。
目标三:完成平台前期筹建工作,包括基础设备采购、搭建基本功能模块,至项目结束时平台可对外提供新药创制公共服务、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目标四:引入国内知名创新药协会、组织区域医学转化互动交流活动。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不超过400万元。
专题三:佛山科技创新赋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
支持方向:分析国内外数字经济现状和发展趋势,深入研究城市数字经济发展模式和主要条件,结合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突出制造业数字化改造,探讨佛山数字经济中科技支撑的主要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特别是重点技术研发、新兴产业布局、创新环境建设等。
申报单位要求: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在数字经济、科技创新、产业经济等领域具有深厚的研究积累,相关学科体系和科研条件完备。国家级研究单位和学术组织优先。不接受联合申报。
项目负责人要求:在科技政策、技术创新、产业经济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承担过相关领域研究项目,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项目团队要求:在科技政策、技术创新、数字经济等领域承担或参与过类似研究项目,承担过国家或地方重要政策文件的研究和起草工作,具有较高研究水平,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
实施周期:1年
实施目标:梳理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现状,研判发展趋势;根据佛山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总结提炼佛山数字经济发展的问题、特点和经验,提出佛山数字经济中科技支撑的主要方向、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50万元。
二、科技金融创新
专题四:科技创新专板培育库建设
支持方向:支持佛山市具备核心竞争力、成长潜力大、在同行业中技术处于领先地位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象,通过辅导培育提升企业对科技金融认识和运用,实现在广东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展示挂牌,聚集一批优科技型企业,对接全省科技金融和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申报单位要求:项目单位为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股权清晰、业务明确,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重大未决诉讼等事项。项目单位所属行业、科技创新性及规模三个方面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一)所属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为以上领域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
(二)科技创新性标准:
项目单位具有核心竞争力、成长潜力大、在同行业中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通过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3.具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特征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最近一年或(一期)研发投入与同年(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2)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10%;
(3)拥有自主产权(拥有发明专利或至少5项实用新型专利);
(4)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0%;
(三)规模标准(符合其中一项):
1.企业整体估值达到3000万(按照上一轮投资机构入股价格或专业估值评估机构出具估值报告);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3.上一年度净利润不低于200万元。
实施周期:2020年内。
实施目标:企业进入佛山市科技创新专板培育库,在广东省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展示挂牌,对接全省科技金融和资本市场资源,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在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一)企业进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展示,参加其组织的行业专业知识、公司治理等相关辅导培训不少于3次,加强对资本市场的认识,梳理自身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思路,提出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设想;
(二)企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的相关要求,对企业开展尽调工作,梳理企业发展概况,分析产品市场情况,披露企业存在的重大风险,形成综合分析报告1份。
(三)企业申请进入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完成挂牌。未能通过审核完成挂牌的企业,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优化完善,完成后应形成情况报告1份。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5万元/项。
专题五:创新创业大赛专项
支持方向:支持佛山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面向佛山和港澳台地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政策环境、科技服务、项目落地等双创服务。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如是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项目实施基础。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项目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组织港澳台地区创新创业赛事活动的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
实施周期:1年
实施目标:负责港澳台创新创业大赛的策划、组织和执行,协助参赛企业对接服务和资源。组织开展赛事宣传发动、初赛、复赛、决赛评审,赛事培训,创业辅导,同步开展命题挑战赛,让创新创业企业了解最新创新政策、产业环境、科技服务配套等,助推大赛优秀项目落地佛山不少于5项。
资助方式与额度:一次性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
三、产业链协同发展
专题六: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引导和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联盟及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成员单位围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开展合作,面向本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联合技术攻关,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突破企业升级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优先支持已经在技术研究和开发上有一定基础,项目各参与单位已形成联动实施意愿的技术研发项目。
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已获得2019年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联盟项目立项的联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项目参与单位必须是本高企联盟内的组成成员,且项目组成员单位总数不少于3家本高企联盟内联盟企业。每个高企联盟只允许申报一个协同创新项目。
(3)项目申报需由该高企联盟秘书处出具推荐函。
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明确具体的关键技术、产品或装备、系统等,量化的技术指标和项目实施期末的经济考核验收指标。部分行业应用性较强的产品(装备、系统)能够形成批量生产或应用示范;项目各方任务分工、研发进度和经费预算明确,签有责权利明确的项目合作协议;知识产权归属清晰,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生产条件,需按申请书提交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
(2)承接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研发条件、技术团队和产业化生产能力,能确保项目实施的投入、配套设施和条件。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生产实践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4)项目应有明确的自筹资金投入且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其中自筹资金包括项目已投入经费(申报前的投入)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且不含任何财政资金。
实施周期:2年
资助方式与额度: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排名对项目进行择优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0万元/项,总共支持不超过2项。
四、提升地市科技服务能力
专题七:区域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
支持方向:围绕佛山创新驱动发展重点工作,开展区域创新体系、区域创新环境、企业创新能力、产业结构升级、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的调查统计和分析研究,结合佛山创新驱动八大举措监测,系统开展区域、园区、产业、企业的创新能力监测与评价,为全市及各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科学、系统、客观的监测数据和评价结论,并基于大湾区进行区域间比较,形成加快佛山创新驱动发展的对策建议。
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且资格在有效期内:①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②具有多年统计调查和数据采集经验;③曾经承担并完成多项省级或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团队要求:具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和固定的办公场所。项目组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项目组成员有相关经验且成员不少于6人。
实施周期:3年
实施目标:研究方案科学可行,符合当前佛山创新驱动发展实际和决策需要,可以形成若干份监测报告和政策建议,包括佛山市区域创新能力监测数据一套、佛山市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1份、佛山市区域创新能力专题评价报告2-3份。
资助方式与额度:采取事前立项无偿资助方式,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排名对项目进行择优资助, 资助强度为不超过80万元。
专题八:建设科技数据综合智能系统及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支持方向:支持建立集科技创新地图、高企检测分析、科技项目检测分析、科技成果转移分析等综合智能系统,完善创新检测、专家推荐服务、科技项目查重查新和科技信用等应用服务,加强资源整合,推动科技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建设和数据管控,为创建高效政府部门、企业管理监控提供有效载体。支持服务机构创新管理能力提升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我市科技服务能力。
申报单位要求:佛山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协议,明晰各方任务、 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单位对参与申 报各方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承担单位主要领导,具有较高的 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团队要求:在佛山市内有稳定的项目实施团队, 有科技数据管理等相关从业经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5 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实施周期:2年
实施目标:建设科技数据应用分析及可视化智能系统,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搭建佛山市科技资源创新地图实现对我市科技资源的定位、查询和展示;搭建佛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检测分析系统实现对高企培育、R&D投入、财务、专利、政策等全方位的分析和企业画像;搭建佛山市科技项目分析系统实现对科技项目全流程统计分析;搭建佛山市科技成果转移分析系统实现对科技成果的技术需求、成果登记、知识产权、技术合同和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分析;根据科技业务需要拓展各类主题应用服务,完成科技决策可视化综合智能系统,深入开展数据互联互通工作,推进我市形成以数据为支撑的政府创新治理体系,最终形成通过科技数据治理全面支撑佛山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资助方式与额度:无偿资助,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