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Admin网站管理系统
简体中文 联系我们
  • 首页
  • 公司概况
  • 申报通知
  • 项目公示
  • 职称评审
  • 企业认证
  • 知识产权
  • 资金补助
  • 人才服务
  • 重点专题
政策要闻
  • 政策资讯
  • 首页
  • > 政策要闻
  • > 政策资讯

关于印发《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14 11:51:38 阅读:0

财会[2015]1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适应商品期货市场发展需要,规范企业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的会计处理,使财务报表更好地反映企业商品价格风险 管理活动的目标、过程和结果,促进企业利用商品期货进行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部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业务 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财政部

  2015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pdf


  • 上一篇: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下一篇: 关于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咨询电话:020-31177581 34780799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902号板桥大厦603

粤ICP备15017609号-2 Copyright © 2015-2026 广州引政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微信  微信二维码  视频号  视频号二维码  抖音  抖音二维码  微博  微博二维码  快手  快手二维码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