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知识产权局,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下达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的通知》(粤知产〔2016〕92号)以及《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合同书》要求,我局将开展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承担单位: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查
请你们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合同书》,撰写《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报告应客观真实反映该项目工作内容,避免将以往工作及无关工作纳入其中。
二、项目评审
我局将按照《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项目管理办法》(粤知〔2017〕32号)相关要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核和验收评审(具体验收形式及时间另行通知),并根据验收结果予以公开通报。
三、其他事项
请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18年4月12日前将《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该报告须盖申报单位印章)及项目经费决算表等验收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同时,电子件请一并发送至邮箱。报送材料请标注“××单位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名称。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
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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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密集型产业集聚区 项目所在地市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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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 |
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 |
东莞市常平镇人民政府 |
附件2
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
工程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与邮编:
联系人:
电话/手机:
E-mail:
报告日期:
【(正文)项目实施完成总结报告内容】
一、2016年广东省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培育工程项目执行情况(8000字以内)
1.集聚区内专利、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情况及出台的政策文件。
2. 提升区域企业专利制度运用能力工作情况,包括企业贯标工作、区内科技型企业专利申请“消零”全覆盖工作、指导和服务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3.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工作情况,包括产业集聚区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专利支撑产业发展研究、面向主导产业的专利服务平台建设、产业专利运用等工作。
4.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包括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源投入,创新方式方法,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营造良好的保护环境等工作。
5.选做项目知识产权运营实施情况,包括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推动集聚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双方专利交易。支持集聚区内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开展专利的托管、收购、组合、转化、交易、产业化和投融资等业务,每年专利交易数量和金额均有一定比例的增长。引导与扶持区内行业协会或企业建设产业专利联盟及专利池,有效促进专利协同运用等工作情况。
6.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已开展项目专项审计的,一并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7.其他能证明项目完成情况的材料。
二、项目主要成效及亮点(2000字以内)
三、项目实施相关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4000字以内)
四、项目经费决算情况
(注:简述省财政引导性资金到位情况,以及其具体使用情况。省财政投入经费的使用明细,可用下表。)
省财政引导性资金使用方面,决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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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科目及说明 |
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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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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