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按照《印发关于贯彻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区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番府办〔2011〕46号)精神,我区将于2016年6月,启动2015年番禺区旅游发展专项补贴奖励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旅游企事业单位,于2016年6月30日前,填写“番禺区旅游发展专项补贴奖励申请表”及附件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地址: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43号5楼501室)。
请各单位积极配合,按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我局接到申报材料后,将会同区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报区政府批准后,将奖励资金下拨给旅游企事业单位。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2015年番禺区旅游发展专项补贴奖励资金的申请权利。
特此通知
附件:1.印发关于贯彻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区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番府办〔2011〕46号)
2. 番禺区旅游发展专项补贴奖励申请表
区科工商信局(区旅游局)
2016年6月1日
附件1:番府办[2011]46号《印发关于贯彻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区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盖章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