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5〕34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5〕2269号)有关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申报和评审工作,提出了项目计划,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23日-12月28日,共六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技术进步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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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2日
附件
2015年省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省政府相关专项工作)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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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单位 |
项目名称 |
计划安排金额(万元) |
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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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国际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国采中博会展馆设备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385 |
广州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