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旅游产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加快南沙旅游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本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南沙旅游业大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2016年本区旅游发展工作重点,发布《2016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和项目期限
凡是符合我区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为我区旅游产业做出贡献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提出申请。
1、项目期限原则上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旅游景区(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旅游企业评星获奖类申报期限原则上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内获评的项目。
3、区属各镇街、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编制相关旅游规划、策划方案;境内外旅游服务机构在我区注册成立旅行社;旅游企业、街镇积极在南沙区域内策划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旅游节庆活动;旅游企业研发、生产旅游产品,对于开发具有南沙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等,原则上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内达到申报条件即可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内容
本年度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在本区旅游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大任务和重要创新等方面对南沙有成效或有贡献的相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旅游产业补贴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区内新建、扩建旅游项目,编制旅游规划,开展旅游策划,举办旅游节庆,线路推广、市场拓展,旅游企业评星获奖,旅游产品开发等。
具体包括:
1、旅游景区(点)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
2、区属各镇街、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点)编制相关旅游规划、策划方案。
3、境内外旅游服务机构在我区注册成立旅行社。
4、旅游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等级、创名牌。
5、旅游企业、街镇积极在南沙区域内策划举办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旅游节庆活动。
6、旅游企业研发、生产旅游产品,对于开发具有南沙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按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编制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以及包含所有内容电子版(光盘)两份。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针对每一类申报项目,附件中都相对应申报表。每一份申报表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一)建设项目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项目申报单位概况及项目概述
5、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申报项目立项或备案审批文件;
(4)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申报项目中标通知或建设合同;
(6)申报项目验收报告;
(7)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投资额的审计报告;
(9)相关付款单据、发票、凭证。
(二)规划策划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规划策划委托合同;
(4)规划策划方案、成果;
(5)相关付款单据、发票、凭证。
(三)旅行社注册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评星获奖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所获认定认证的批准文件原件(核实后退回)及复印件。
(五)旅游节庆活动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旅游活动方案
(4)旅游活动合同
(5)旅游活动经费开支情况,相关付款单据、发票、凭证
(6)旅游活动工作总结
(六)旅游产品类
1、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2、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
4、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清单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旅游产品的成品;
(4)旅游产品的介绍。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区旅游局根据区旅游发展规划,发布年度资金申报指南,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承担单位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情况,区旅游局与区财政局将追回已拨付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在今后五年内不得申报各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参照《广州市南沙区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五、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7月15日前。
(二)项目申报受理点: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座八楼南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旅游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