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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号),进一步加大科技资金投入, 支持我省科技创新事业,带动经济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广东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根据遴选结果,选定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财政出资重 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计划安排4亿元(第二期省财政出资资金)至该受托管理机构,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规划财务处)、省 财政厅(工贸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月5日(共6天)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 2015年省财政出资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基金(第二期)项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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