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26日至10月31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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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10月26日至10月31日,共6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2015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