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拟对2015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省属单位项目)安排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7日-11月 1日(6天)。
如对支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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