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费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地市(县)财政部门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推荐以及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符合性审查等环节,现将2014年度省级财政技术研究与开发补助费用(市县转移支付)第一批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1日,共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 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