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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下放棉花加工生产线总量指标审批权限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0-15 09:22:40 阅读:0

发改经贸[2015]233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质监局:

   近几年,我国棉花种植区域和品种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地区棉花生产和加工产能不匹配问题突出,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工作面临新形势。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 放权、减少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将棉花加工生产线总量指标审批权限下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确定棉花加工生产线数量。请你们继续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和“优先支持棉花主产地区”的基本原则,优化棉花加工布局,统筹利用好现有加工能力,避免重复投资造成加工产能的无序扩张。

   二、切实加强后续管理。各地要建立起棉花加工企业进入退出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避免在局部地区出现较大的棉花加工能力结构性不足矛盾;要 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棉花市场和棉花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棉花正常流通秩序,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  商  总  局

质  检  总  局

201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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