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试行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我市拟于2015年底发布实施《广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以科技创新券形式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科技创新券用于鼓励本市行政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创客(创客团队和创客个人),按照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及创新服务目录,购买研究开发、产品设计、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技术检测、认证、高性能计算等科技创新服务,不在目录范围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将不享受我市科技创新券的相关政策。
为保障科技创新券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委将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现公开征集参与我市科技创新券工作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包括: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企业、科技中介机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法人或者法人内设机构)。我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和创新服务目录采取常年申报、定期公布的方式。今年年底将公布第一批目录,请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于2015年11月20日前填写《广州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与创新服务征集表》(附件)。
特此通知。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