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示〔2015〕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专家评 审、企业答辩等程序,现对广东创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48家拟通过广东省2015年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请企业仔细核对公示名称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联系我们。已提交高企复审申请,但未在公示清单内的企业, 请自行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查询未通过复审原因。
如果对公示的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有异议,请提供详细的事实证据,并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收到的异议,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查处。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科技厅代章)
201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