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企协[2015]17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相关企业:
广东省自2006年启动创新型企业试点以来,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前八批确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的共有504家企业,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科技厅粤科函人字[2014]876号文精神,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评价工作职能转移至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负责。为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我省创新型企业建设,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广东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等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其中广州、深圳市各推荐不超过20家,其他地级以上市各推荐不超过10家。
二、各申报单位须按照《广东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打印《申报书》并附各项书面证明材料成套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是《申报书》所填内容真实性的重要证明,请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清单,依据填写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附上。
附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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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书》电子版以“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名称”为文件名保存并制作光盘或存入U盘,附件清单的内容可不列入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前一并报送推荐单位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企业报送所属地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各推荐单位请在推荐截止时间对照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检查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的申报书是否一致,以及附件证明材料与申报书附件清单所列是否一致),出具《广东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推荐函》(以下简称《推荐函》见附件3,一式1份),与通过初审及推荐的各单位纸质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推荐函》与各申报单位的《申报书》均需推荐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四、各推荐单位请于2015年11月5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汇总报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部。
五、《广东省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书》模板可直接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
六、联系方式 18929556737 姚诚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业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