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粤府〔2015〕35号)以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36号),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5〕218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了2015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根据申报认定相关条件,经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初步确定深圳市等3个市申报的基地作为2015年省市共建战略 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迳向我委 (技术创新与质量处)反映。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年9月10日
2015年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广东省智能制造示范基地)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