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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项电商利好新政连续出台 首次给予专项资金

发布日期: 2015-09-10 03:27:39 阅读:0

  最近一周,省商务厅连续出台了三项支持电商企业发展的新政策,目的是既扶强扶优,又首次给予跨境电商专项资金支持,力求补齐公共服务、物流、仓储和园区等多个环节的短板。

  省商务厅7日公布《开展创建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以及《开展创建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工作的通知》两个政策,扶强扶优“第二梯队”优质企业,帮助企业树立品牌。

  根据政策,前者在2015年底前认定一批2015-2016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促进电子商务应用和模式创新。9月14日至25日,企业可以向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经省市商务部门评审后,预计11月将组织示范企业座谈会并授牌。

  后者在2015年底前认定一批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导我省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9月14日至30日,基地可以向各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经省市商务部门评审后,预计将在12月组织示范基地座谈会并授牌。

  “广东版”扶持新政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名为《2015年广东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在本月初已经完成申报,预计本月底就将公布结果。这是我省首次对跨境电商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而且数额不小。

  提醒

  三大电商新政亮点

  1,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9月14日至25日接受申报。接受申报的企业类型包含网络零售、网络批发、电商服务、跨境电商等7个类型。

  2,创建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9月14日至30日接受申报。基地须正式投入运营1年以上、用于电商相关产业的总体办公建筑面积需大于1万平方米。

  3,跨境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预计本月底公布申报结果。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最高补助500万元;公共物流服务、人才培训和创业孵化、粤港澳及“一带一路”交流项目最高预算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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